
韩国国内ESG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正朝着4月定案的目标推进。金融委员会2026年2月4日在首尔大韩商工会议所召开ESG金融推进团第六次会议,由副委员长权大荣主持。相关部门、相关机构、产业界、投资者和专家出席会议,讨论了披露制度化的剩余争议点。会议整理出的结论是,从具备披露能力的大企业开始分阶段适用义务,而作为供应链整体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范围三则纳入披露范围,但设置充分的宽限期。
日程表分为两个阶段。韩国国内可持续性披露准则最终方案和路线图草案将在2月底召开的生产性金融大转型会议上公开,其后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程序。路线图本身的最终定案时点为4月。这一日程是推迟一次后的结果,原定于2月初发表,因相关部门之间存在分歧而推迟。
制度讨论的时钟已经转了五年。金融委在2021年的路线图中曾预告从2025年起分阶段强制化,但2023年10月以主要国家日程等为由,将强制化时点推迟至2026年以后,并改变方针,将具体时间交由相关部门协商确定。韩国国内披露准则以国际准则为基础,从2024年4月开始制定。在2024年5月至8月进行的利益相关方意见征集中,企业提出的担忧事项包括披露对象范围、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水平、披露负担和诉讼风险。
与海外日程的差距构成了讨论的基准线。欧盟已于2025年实施ESG信息披露制度,日本预定2027年强制化。权副委员长表示,主要国家虽然时间上有差异,但都在逐步将ESG信息披露制度化,韩国国内也需要制定路线图以减少制度不确定性。他在发言中还提到2025年11月已确立2035年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NDC)这一情况。
冲突最尖锐的争议点是范围三。经济界以供应链范围广、测量和推算困难为由,要求将其从披露项目中剔除。会议结论倾向于纳入但予以宽限,研究了不在披露准则中直接写明适用时间、而在路线图讨论中确定宽限期的方案。权副委员长将范围三界定为协作企业负担较大的项目,表示将一并制定免责和履行支援方案。
围绕实施时间,意见分为两派。主张顺应欧盟、日本趋势提前实施的一方,与主张考虑中小、中坚协作企业准备情况、应留出充裕准备期的一方在会议上形成对立。据悉,从2028年或2029年起以大企业为起点推进强制披露的方案正在研究中,但开始年度尚未定为任何一方。各部门立场也不一致,气候能源环境部倾向于提前引入,产业通商部和金融委员会则倾向于考虑企业可接受程度而给予准备期。
承载披露的载体也分阶段推进。研究了在引入初期通过韩国交易所实施披露,待制度稳定后转为法定披露的方案。转换时点或判断是否转换的标准在本次讨论中未被提出。金融委决定为披露履行与相关机构组建工作组,并一并推进包含低碳转型支援和扩大中小、中坚企业资金供给的转型金融体系。
企业可以据以准备的项目依然有限。大企业适用对象的资产总额或市值标准、范围三宽限期的实际长度,都将在本月底的草案中首次显现。2月底草案公开、其后征求意见、4月最终定案这三个时点需要在今后几个月内加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