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利福尼亚州的两项气候披露法律进入实施阶段。州政府已于10月16日前完成SB 253和SB 261的实施程序。SB 253规定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SB 261规定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报告。这是美国首个在州一级强制要求披露排放量的制度。
首个披露日为11月10日,即10月16日之后的第25天。
首年监管较为宽松。为减轻企业负担,加利福尼亚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仅在披露首年暂缓对不实披露的处罚。未完成披露准备的企业可获豁免首年义务。
实际披露规模取决于豁免标准。CARB将哪些企业认定为“未做好准备的企业”,可能使11月10日提交报告的公司数量出现很大差异。如果处罚暂缓只适用于不实披露而不包括未披露,那么未获豁免又未提交报告的企业在首年也将面临受处罚的风险。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在制定全球基准,要求企业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中可能影响企业财务表现的内容。州法律与国际准则的制定工作在同一时期推进。
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业务的企业须在11月10日首个披露日之前确认自身是否符合首年豁免条件。如不符合,则需在处罚暂缓的前提下决定首份报告填写到何种程度。
곽동현(Kwak Dong-hyun) 记者 · Breath.Ec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