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5月4日(当地时间)把企业气候披露规定的废除方案移交白宫预算管理局(OMB)。这项在拜登政府时期制定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经营风险和部分企业的碳排放量,但因诉讼不断而未能进入实际实施阶段。同一时期,韩国国内朝野双方都提出了把可持续性披露确定为法定披露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形成了一边撤下规定、一边用法律加以固定的局面。
先看国内的立法动向,提出修正案的议员横跨朝野。国民力量党李宪昇议员等11名在野党议员4月21日发起的修正案,把可持续发展报告纳入与年度报告相同的披露体系,并对虚假记载或未提交适用罚款和刑事处罚。没有设置安全港条款。共同民主党朴相赫、闵丙德议员此前也分别代表提出了包含转为法定披露内容的修正案。
三项法案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朴相赫议员的方案跳过交易所披露阶段直接进入法定披露,同时附上了把适用对象扩大到2028年资产10万亿韩元以上、2029年2万亿韩元以上、2030年1万亿韩元以上的时间表。闵丙德议员的方案把重点放在确保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以减轻重复报告负担,并以安全港和激励措施带动企业自愿参与。是依靠强制还是依靠诱导,把三项方案区分开来。
监管当局的构想与此存在出入。金融委员会2月25日拿出的可持续性披露路线图草案,收录了从2028年资产30万亿韩元以上的KOSPI上市公司开始强制实施、此后扩大到资产10万亿韩元以上的示例。引入形式上也是初期先走交易所披露,是否转为法定披露以及转换时间日后再作研究。与国会的法案相比,起始适用对象的资产规模不同,披露的法律性质也彼此不一致。
金融委员会计划在本月初公布完成意见征集的最终路线图。有说法称其中加入了比草案更为强化的内容,但并非已确定公布的事项。适用对象企业的资产标准和适用年度、以交易所披露还是法定披露的形式起步,是这次发布中要理清的部分。
欧洲大陆一侧的监管则朝另一个方向发展。欧盟委员会正在推进面向适用碳市场的产业额外免费分配价值40亿欧元(约6.4万亿韩元)排放权的方案。在计算2026-2030年免费分配标准时,决定把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一并纳入计算。
标准确定安排在6月初,实际发放最快定在7月下半月开始。欧盟还通过综合一揽子(Omnibus)立法调整了可持续性披露的时间和范围。
企业需要对照的标准本身在2023年整理成了两类。欧盟的ESRS属于告知是否遵守监管的性质,IFRS下属ISSB的标准更接近面向投资者和股东的经营活动报告。此外,EFRAG将于今年7月拿出非欧盟企业报告标准草案和2026年路线图。国内上市公司中欧洲销售占比越大的企业,越要同时兼顾两套标准,应对也更为棘手。
也有分析把披露与财务指标联系起来。国会预算政策处《NABO产业动向&议题》第81期把进行可持续性披露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统计为18.7%。由于没有一并给出作为比较对象的未披露企业的持股比例,仅凭这一数字难以判断差距的幅度。
SEC的废除方案要在OMB审查结束后经过委员会表决和意见征集才能得出结论。在韩国国内,金融委员会的最终路线图将于本月内公开,欧盟排放权免费分配标准将于下月初确定。三项日程集中在两个月之内,在此之前作出的决定将左右企业披露实务今后几年的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