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需要承担的可持续性披露义务进入2026年后,正分化为多个管辖区的监管规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气候披露规则被撤销,而加州的披露监管规定和接受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准则的国家的制度正转入实施阶段。只要满足一项单一标准就够了的时代已经过去,如今变成了要分别满足开展业务的每个地区各自不同要求的体系。韩国会计基准院也在同一趋势下,决定在2026年1月内确定并公布可持续性披露准则。
推动监管分化的一条主线是美国州一级的立法。加州气候披露法SB253以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美元(约1.38万亿韩元)的企业为对象,优先要求披露范围一(Scope 1)和范围二(Scope 2)排放量,并设计为在此后阶段扩大到范围三(Scope 3)。首次报告时点定为2026年8月10日,但报告方式和具体日程要通过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制定的实施细则来确定。该实施细则何时完成尚不清楚。
同一个州的另一部法律SB261情况不同。这部法律把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报告的对象定为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美元(约6900亿韩元)的企业,首次报告预定日为2026年1月1日。但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2025年11月18日发出初步禁令,执行被暂时中止。预定日已过的现在,是否要实际履行义务仍未厘清。
适用范围不是按总部所在地划定的。只要是在加州产生营业收入的企业,即便总部设在美国境外也可能被纳入对象。按SB253规定,不遵守者每年最高处以50万美元罚款。
在ISSB这条主线上,时间表更为紧凑。英国计划从2026会计年度起强制实施以ISSB准则为基础的英国可持续披露准则(UK SRS),澳大利亚将在2025-2026年期间从大型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开始分阶段引入。加拿大也计划从2026年起以上市公司为主适用与ISSB接轨的本国准则(CSSB)。在欧洲,以综合法案(Omnibus)讨论为背景,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和供应链尽职调查指令(CS3D)面临调整压力,但调整是否确定以及时点尚未得到确认。

成本以实际数字体现的领域是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这项制度于2023年10月进入过渡期,此前只要求报告进口商品的内含排放量,但从2026年起将增加购买证书的义务。把钢铁、水泥、铝等对象品类输入欧盟的进口商,必须购买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价格挂钩的证书。这意味着原本属于报告项目的排放量变成了结算项目。
对披露质量的要求也在同时提高。据经合组织(OECD)统计,以2024年为准,在市值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中,披露可持续性信息的企业有81%接受了第三方鉴证。这意味着比起直接拿出自行核算的数字,经过外部核验的做法已成为多数惯例。这项统计是对多少家企业调查的结果尚不清楚。
韩国国内的日程分三条线推进。韩国会计基准院的披露准则确定公布预告在1月内,国会也预告将在同月提出ESG披露引入相关法案。相反,金融委员会的路线图发布有可能晚于准则确定。韩国经济人协会曾促请公开路线图。
从企业角度看,各管辖区不同的基准线本身就是应对成本。如果排放量核算范围、报告时点、核验水平在各地区互不一致,用一套数据制作多份报告就变得困难。在加州有营业收入的企业、向欧盟出口钢铁和铝的企业、在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拥有上市子公司的企业,都处在必须同时管理多个不同时间表的位置。
需要确认的日期已经整理出来。1月内预定的国内披露准则确定、取决于CARB实施细则的2026年8月10日报告期限,以及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定之后走向未定的SB261日程。这三项各自如何得出结论,将决定企业今年需要准备的报告数量和截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