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刻进法典的数值有两个,53和61。国会2026年8月26日在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为应对气候危机的碳中和·绿色增长基本法》修正案,修正后的法律将2035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规定为53-61%的区间。此前一直停留在宣言和规划层面的2030年以后减排路径,首次成为法律条文。
这一变化的起点是两年前的宪法法院。宪法法院2024年8月对原碳中和基本法作出宪法不合致决定。问题在于2031年以后期间的减排目标在法律中是空白的。宪法法院认为,当代人不设定目标,这份负担就会原封不动地落到下一代身上。
那个空白这次被填上了。因为2030年以后期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写入法律,成了法定义务。目标写在规划书上和写在法律条文里,约束力的分量不同。即便政权更替,即便产业环境起伏,条文仍然留着。
修正后的法律也改动了确定目标的程序。将在国家气候危机应对委员会之下新设独立咨询机构气候科学委员会。委员会包括委员长在内由15-20人组成,委员任期为2年。该机构负责中长期减排目标设定和温室气体减排进展动向等事项。
气候科学委员会的存在理由很清楚。减排目标是在科学提出的碳预算与政治能够承受的速度相交之处确定的。如果没有一个把科学依据常态化地摆上谈判桌的装置,目标每次都会被往后推。委员会的建议带有多大程度的约束力、何时启动,尚未公开。

法律通过的当天,环保团体没有鼓掌,而是提出了异议。出现了大意为这是把负担转嫁给未来世代的障眼法的反对声音。韩国环境运动联合要求国会尽快再次修改碳中和法,只写入前期减排型的减排路径。同时还要求制定能够保障减排目标和路径的监管、支持政策并筹措财源。
这一批评与抱怨目标值偏低性质不同。因为决定气候问题的是通往那里的曲线形状。同样是2035年目标,前期陡峭下降的路径和后期集中下降的路径,在大气中累积的排放量差别很大。往后推迟的减排量最终会变成一张账单,要求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更急剧的转型。
但也很难说这次修法不是成果。目标在法律中缺失的状态,与目标已有但路径还需打磨的状态,起跑线本身就不同。宪法法院决定所要求的最低限度框架已经立起来,如今争论转向在框架上加什么。如果气候科学委员会发挥应有作用,这场争论的基准线将由科学来定。
气候科学委员会实际何时开门、以何种权限拿出首份审议结果,政府在53-61%的区间内把哪个点位作为执行目标,今后都要继续观察。在同一条法律条文中,53%和61%会是完全不同国家的故事。当地方气候条例或地方政府减排计划的意见征集公告发布时,哪怕留下一行意见,也会成为决定这个区间向哪一侧倾斜的压力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