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与共同民主党在2026年7月8日的党政协议会上确定了"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方案"最终案。从2028年起,合并资产总额10万亿韩元以上的KOSPI上市公司须披露气候部分的可持续性信息。首次适用对象为2027会计年度的信息。适用企业统计为107家。
与2026年2月金融委员会提出的草案相比,门槛大幅下调。草案提出的适用线为2028年合并资产30万亿韩元以上、2029年10万亿韩元以上。若照搬30万亿韩元标准,适用对象仅约57家。
最终案在首年就把近两倍的企业纳入制度范围。扩大的背景被提及的有全球机构投资者的要求,以及需要提高信息披露可信度这一点。
2029年适用标准降至合并资产5万亿韩元以上,对象增至157家。是否扩大到2万亿韩元以上,将在评估2028-2029年披露情况后于2030年处理。若降到这一线,有259家进入适用范围。
披露的法律性质发生变化是更大的改变。草案设想了先经交易所披露再转为法定披露的两阶段路径。最终案取消了该阶段,规定从2028年起直接在《资本市场法》规定的事业报告书中载入可持续性信息。为此,政府将在2026年内推动《资本市场法》修订。
纳入事业报告书意味着虚假记载或遗漏重要事项可能引发损害赔偿、行政制裁和刑事处罚。
减缓冲击的装置也一并附上。制度导入初期3年内,免于适用《资本市场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行政制裁和刑事处罚。故意的漂绿属于例外,在免责期间内也要承担损害赔偿和行政责任。免责结束后,对未来预测信息、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值以及从协作企业等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只要具备合理依据并诚实披露,即适用不追究责任的安全港。
披露项目的范围也已确定。强制对象为气候部分,气候以外的环境、社会和治理结构留作选择性披露。在排放量核算范围中争议最大的范围三,按草案维持3年宽限,资产10万亿韩元以上的企业从2031年起适用。
范围三是指从原材料采购、运输到产品使用和废弃,在整个价值链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金融委员会公正市场科科长金美贞(音)说明,出于中小协作企业负担的考虑而原样保留了宽限。
围绕制度实效性的评价存在分歧。在多数制造、流通企业中,排放量的相当部分集中在范围三。把社会指标被列为选择性披露一并来看,2028年首次披露所能涵盖的信息幅度比制度名称给人的印象要窄。另一方面则认为,仅转为法定披露和扩大适用对象,企业需要承担的份额就已急剧加大。
企业方面的应对出现在发布前一天的7月7日。包括韩国经济人协会、大韩商工会议所和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在内的经济团体当天发表共同声明,要求出台履行支援措施。市民社会方面,环境运动联合与参与连带等曾在今年4月27日于首尔青瓦台喷泉前的记者会上批评路线图出现倒退。
民主党政策委议长韩贞爱表示,考虑到海外案例,认为提前导入时期更好的意见较多。金融委员长李亿源评价称,此次修正案是比日本更积极的方案。
第三方鉴证以2030年强制化为目标,鉴证制度的设计将在《资本市场法》修订过程中一并处理。
要保证2028年实施,《资本市场法》修订须在今年内完成,免责范围和制裁要件的实际条文也将在该过程中确定。对企业而言,准备期到2027会计年度开始之前,已不足一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