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變化與效果的依據
國會通過的修正案使得在教室中禁止使用智能手機成為國家標準。教育目的的使用、特殊教育和健康管理等必要例外將被保留。執行方式很可能會委託給校規和教育局指導方針。
學校將決定在課堂前集中收回手機、運營校內儲物櫃、使用電子袋、在允許帶入後關閉電源等選項。重要的是原則的清晰性和程序的可預測性。違規處理程序、保管和歸還時間表、緊急聯絡路徑應該在一頁的指引中列出,以減少混亂。
有關效果的研究提供了兩個信息。首先,減少在教室中的使用會減少分心和干擾行為,並改善低成就學生的學業成就。英國的數據分析顯示,禁令實施後成績改善了約0.064個標準差。其次,僅僅依靠禁令並不會自動改善情緒和睡眠等生活指標。
當學校的規範與家庭和社區的數位習慣介入並行時,整體效果會增強。國際比較顯示,截至2024年底,約79個教育體系已在學校內部實施了智能手機限制。
國外的趨勢與數字
法國在2018年禁止小學和中學使用智能手機。高中則由學校自行決定,但大多數在課堂中限制使用。紐西蘭從2024年起在全國學校內實施課堂禁令。荷蘭從2024學年起禁止在教室中使用手機、平板電腦和智能手錶,並僅狹窄地承認例外。英國教育部在2024年發布了建議學校全面禁止的指導方針。
美國則因州和學區而異。佛羅里達州在2023年立法強制禁止課堂中使用並封鎖學校網絡的社交媒體。洛杉磯統一學區為電子袋和儲存系統的引入分配了數百萬美元的預算,並逐步擴大。共同點是明確例外條款和執行責任,並在一開始就指導遺失和損壞的責任範圍。
現場執行檢查清單
首先,明確費用和責任的界限。在收回和保管過程中的遺失和損壞責任、引入電子袋時每位學生的費用和耐用年限、預算支持標準在學期開始前公佈。其次,精細設計權利和例外。
聽力輔助器的連接、屏幕閱讀、血糖和哮喘管理應用等輔助技術和醫療目的的使用應通過簡便的認證程序迅速批准,並標準化表格以便家長和學生理解課堂中的允許範圍。
第三,簡化緊急聯絡路徑。確定學校代表號碼、班級渠道和教務處呼叫的順序,以便家長隨時可以接觸。
第四,管理反彈。減少在教室中使用的時間不應在放學後激增,應避免過度依賴特定的即時通訊軟體進行作業指導和通知,並向家庭建議可協商的規則,如在睡前60分鐘關閉屏幕、餐桌和臥室無手機區、每週一次的家庭無手機時間。
第五,留下數據。與健康和諮詢部門合作,在實施前後匿名測量和公開睡眠、焦慮、注意力等簡易指標。政策的成效不僅在於感受,還需通過數據確認才能持續。
教師、學生和家長的聲音指向執行的細節。教師感受到課堂干擾減少,但初期一個月在收回和歸還上需要時間。學生同時談到沮喪和交流增加,並要求在午餐時間和社團活動中放寬限制。
家長只要緊急聯絡和遺失責任明確,就會傾向於支持。這些信號指向同一方向。原則要簡單而強烈,例外要迅速而公正,生活規則由學校和家庭共同制定。
收回手機的目標不是禁令,而是恢復專注、關係、恢復的時間和空間。現在需要的是對於不使用時間該填補什麼的社會共識。當有可預測和溫暖的設計時,規範將轉化為生活質量。